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中心工作,教学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捆绑调教 人才培养建设,健全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改善教学效果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特设立捆绑调教 教学指导委员会,并制定《捆绑调教 教学指导委员会岗位职责(试行)》,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构成
1.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捆绑调教 不同专业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组成,且包括一定比例教学效果好、教学成果突出,或取得各类教学名师、教学标兵等称号,或有较有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成果的教师。
2.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:遵守宪法法律,学风端正、严格自律,公道正派;具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对教学工作有热情,教学效果好,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,有参与教学议事的意愿和能力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。
3. 教学指导委员会人数为不多于10人的单数,其中担任行政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/3。
4.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采用民主推荐、公开遴选和集中决议等方式相结合,最终由党政联席会确认通过。
5.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捆绑调教 聘任,实行任期制,一般任期为一年。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2名。
6. 捆绑调教 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代表,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特邀委员(不占名额)。
二、 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
1. 知悉与教学事务相关的捆绑调教 及捆绑调教 各项管理制度、信息等,积极参与捆绑调教 教学相关的会议和各项工作;
2. 对捆绑调教 教学事务及相关工作提出建议、实施监督;
3. 对于捆绑调教 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成果进行评价,提出合理化建议;
4. 推动教学创新,促进一、二、三课堂深度融合。
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捆绑调教 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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